海關總署調整《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商品稅號
2008年09月08日 9:30 6228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根據(jù)200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的稅目調整情況,海關總署9月2日發(fā)布公告,對此前下發(fā)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署稅發(fā)〔2002〕81號的附件2)和《停止減免稅的20種商品稅號對照表》、《停止減免稅的20種商品(餐料)稅號對照表》(海關總署2004年第7號公告的附件1、2)中的商品稅則號列進行調整(詳見附件),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此次調整,主要是根據(jù)2008年版《稅則》稅目的調整以及上述目錄、商品稅號對照表所列有關商品的稅則號列不夠準確等情況,調整了相關商品的稅則號列。
二、《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和經國務院批準一律停止減免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20種商品的稅則號列,自2008年9月10日起按照本公告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為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對于2008年9月10日以前海關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本次調整前的稅則號列已出具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尚在有效期內的,允許繼續(xù)使用,但不得延期。貨物已經征稅或免稅進口的,稅款不予調整。
四、對今后由于《稅則》稅目調整而造成有關目錄中列名商品的稅則號列與該商品當年應當適用的稅則號列不一致的情況,進口有關目錄中的商品,其稅則號列應當按照當年版《稅則》予以確定。
五、自2008年9月10日起,《海關總署關于執(zhí)行〈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發(fā)〔2002〕81號)附件2所列《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海關總署2004年第7號公告停止執(zhí)行。
附件: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rar
停止減免稅的20種商品(不包括餐料)稅則號列表.rar
停止減免稅的20種商品(餐料)稅則號列表.rar
責任編輯:毋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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