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設立可再生能源基金 電網企業(yè)可申請基金補助
2009年12月22日 16:50 5266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政策法規(guī)
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開幕,《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財政設立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
此為,草案還規(guī)定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接網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電網企業(yè)不能通過銷售電價回收的,可以申請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基金補助。
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能源、價格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責任編輯:wure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ddgcsa.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lián)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jù)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